近日,山东省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命名表彰2013年度省直文明单位的通报》(鲁直文明委〔2013〕6号),我院被授予2013年省直文明单位称号。
按照《山东省省直文明单位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省直文明单位考核细则》要求,12月2日,山东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王爱平部长、省卫生厅机关党委调研员陈辛佳书记和省商务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李群力来我院实地考察了省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认为我院对文明创建工作领导重视,认识到位,群众积极参与,制度措施健全,符合省直文明单位条件。
今后,我院将再接再厉,以更高的标准,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推进机关文明建设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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